根据《绵阳市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项目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实施采购。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
一、项目情况
(一)比选项目名称: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二)比选项目编号:MYRQJC(2025)第002号;
(三)比选内容:本次公开比选拟对“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项目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四章 比选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四)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资金情况
已落实。
三、比选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绵阳具有线下投标评标室,可以实现远程监控监督;
(七)在绵阳具有长期驻地工作人员,能够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内达到(承诺函自拟);
(八)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采购代理资格的合法企业(已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绵阳市财政局备案);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公告发布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绵阳市国资委和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一)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集团公司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人为比选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选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发售。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参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八、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邮件提供电子比选文件。
九、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0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书必须在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书。
十、比选时间:2025年7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十一、比选申请书递交及比选地点: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临园路西段25号王子酒店16楼)。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绵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816)2376133